新华第三届职业生涯规划演讲大赛活动开启
2013-03-12作者:张校春来源:四川新华电脑学校创就业指导中心点击:次
为进一步推动就业工作的开展,加强营造浓郁就业氛围,积极引导学生关注职业生涯规划,树立职业理想,增加学习的目的性与计划性,提高职业素质与就业竞争力,经研究决定举办新华教育集团第三届职业生涯规划演讲大赛。
一、活动主题
“城市有我奋斗的青春”
二、参赛范围
四川新华全体在校学生
三、赛程安排
第一阶段(2013年3月1日—3月8日):班主任老师组织学生报名、每班报名2名以上(3至6月毕业班除外),创就业指导中心收集报名学生信息及稿件。
第二阶段(3月14日):创就业指导中心组织初赛。
第三阶段(2013年4月26日):举行复赛(复赛学员必须脱稿演讲,宣传部全程录制视频)
第四阶段(2013.4.9日):创就业指导中心上报复赛前5名入选名单和演讲视频到集团就业部。
第五阶段(2013年4月22日—4月30日):就业部初审演讲视频,筛选出所有院校前15-20位入围选手。
第六阶段(2013年5月中下旬):就业部组织入围选手演讲视频复审工作会议,评选出参赛院校前一、二、三等奖、优秀指导老师奖,优秀组织奖。
四、有关要求
1、在院校创就业宣传栏、学生宿舍、食堂等处张贴活动的海宣传并做好咨询解答工作。
2、组织学生参加,组织演讲初赛和复赛,复赛须进行全程视频拍摄,并按要求上报复赛前2-5名入选名单和演讲视频材料。
3、演讲主题自定,可以以“城市有我奋斗的青春”或“我的职业我规划”为主题,展望自己的职业未来;也可现身说法,谈谈初涉职场的经历。
4、每个人演讲时间为1分钟的自我介绍+9分钟的主题演讲,演讲时最好能脱稿。
5、所有参选作品同时要以电子文稿的形式发送到各院校创就业指导中心邮箱,注明作者姓名,院校名称、班级名称、辅导老师以及联系方式,并对文章进行授权,以便今后在公司和院校的相关平台上进行宣传。
五、评选办法
1、初赛:创就业指导中心负责,按照参选人数总体40%比例进行选拔。初赛不考核演讲水平。地点:9号投影室。
2、复赛:校长负责评审,同时考核演讲内容和演讲水平。地点:学校操场。
3、初审:集团就业部负责,从院校上报的演讲视频材料中筛选出院校前15-20位入围选手。
4、复审:集团就业部组织复审工作会议,集团领导、事业部领导及相关人员参加,根据复审评分规则,评选出院校前一、二、三等奖、优秀指导老师奖和优秀组织奖。
六、奖励办法
设参赛选手一、二、三等奖。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以上荣誉证书由学校统一颁发给获奖选手。
七、注意事项
1、参赛作品一律不予退还,请作者自行保留底稿。
2、参赛作品必须是本人的真实原创作品。作品如有发现抄袭、盗用等现象或不符合规定及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即予取消比赛资格。如果是获奖作品,则取消其获奖资格,追回相关奖励。如有因抄袭产生的纠纷和赔偿,一切由作者承担责任及赔付。
3、参赛作品著作权归参赛者,但组织单位可在相关宣传渠道上公示参赛
八、联系方式
创就业指导中心电话:028-66325924、028-66325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