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三届创就业指导课教学大赛的通知
2015-04-21作者:网编来源:四川新华电脑学校点击:次
为了展示各职业院校创就业指导课教学效果,提升创就业课程教学水平,定于2015年4月—5月举办新华教育集团第三届创就业指导课教学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组织
主办:新华教育集团就业部
承办:各职业院校
二、大赛意义
展示创就业指导课教学效果 讲授就业及面试技巧 交流创就业指导课教学经验。
三、大赛主题
传生涯理念,讲就业技巧,树就业导向,促教学相长。
四、参赛对象
各职业院校负责教授创就业指导课的专、兼职教师。
五、赛事安排
1、比赛内容:包括教学课件PPT演示、现场教学两部分,满分100分,其中PPT演示文稿(需结构清晰、条理清楚)占40%,现场教学占60%;
2、现场授课时间:大赛要利用课件进行授课,授课时间为40分钟,现场要有学生;
3、大赛分初赛和决赛2个阶段。初赛由各院校自行组织,决赛由集团公司集中评审;
4、时间要求:
(1)2015年5月10日前各院校自行组织初赛,5月20日前将初赛录像、PPT演示文稿、参赛院校回执表、推荐参加决赛教师登记表报送至集团就业部。2000名以上在校生的院校上报3名,1000-2000名以内在校生的院校上报2名,1000名以下在校生的院校上报1名;
(2)集团公司根据上报材料,在5月31日前,完成决赛评审。
六、奖励办法
设参赛选手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
一等奖:烹饪/电脑/汽修院校各1名,院校给予600元/人现金或物质奖励;
二等奖:烹饪院校3名,电脑/汽修院校各2名,院校给予400元/人现金或物质奖励;
三等奖:烹饪院校5名,电脑/汽修院校各3名.院校给予200元/人现金或物质奖励;
优秀奖:烹饪/电脑/汽修院校若干名,集团颁发荣誉证书;
以上荣誉证书由集团统一颁发。
七、参赛要求
1、各院校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认真组织,营造良好的比赛氛围,促进创就业指导课正常开展,提高授课水平;
2、参赛教学内容以参赛教师本人创就业指导课教学内容为主,课件及授课内容按集团下发的新教〔2014〕78 号《新华教育集团学生创就业指导课管理规定》(附件5)进行编写,鼓励教师采用不同形式和内容进行教学比赛,但请勿偏题、跑题,出现职素课相关内容;
3、参赛电子版课件(PPT)文件大小不超过30MB。参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得剽窃、抄袭他人教学内容。
4、对不参与此次活动的院校,将在《院校创就业负责人考核结果审批表》中进行扣分处理。
八、联系方式
新华教育集团就业部/电话:0551-63500729;
电脑院校报送邮箱:chen.lei02@xhgroup.cn QQ:422304705。
特此通知
新华教育集团就业部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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